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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12月1日执行 多部门发布楼市税收优惠新政 个人购房不超140平契税将至1%

    2024-11-13 20:44:28

    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聚云南付正泽编辑整理

    阅读: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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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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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2014年11月13日央视新闻截图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蒙自市西湖1901二期·前海鸟瞰 聚云南红河州房产网 聚云南蒙自房产网

    【上图】蒙自市西湖1901·前海 户型(110~274㎡)

    此次对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如下:

    (一)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蒙自市文澜府·天境小区实拍 聚云南红河州房产网 聚云南蒙自房产网

    【上图】蒙自市文澜府·天境 户型(128~243㎡)

    (二)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建水县吉成·雲栖湖鸟瞰实拍 聚云南红河州房产网 聚云南建水县房产网

    【上图】建水县吉成·雲栖湖(中央公园二期)户型(143~230㎡)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总结:

    契税之前90㎡以下1%,90㎡以上是1.5%,二套房为3%;

    现在140㎡以下为1%,140㎡以上1.5%,二套房140㎡以下1%,140㎡以上2%。

    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房都进行了减免,202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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