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个旧出台《个旧市鼓励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个旧市辖区鼓励购买商品住房实行补助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图片来源:个旧市融媒体中心
补助对象及条件
(一)补助房屋。
全市“交房即交证”定向、定价房源,补助房屋第一批不少于500套(详见附表)。
(二)补助对象。
购买申请人享受个旧市政企补助政策的商品住房(不含商业、车位、车库等其他性质的房屋)并取得不动产产权证书的购房者,不受户籍限制。
(三)政策时限。
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止。(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补助方式及标准
1、政企补助
购买个旧市辖区内第一批次定向房屋的,建筑面积在 90㎡以下(含90㎡)的按2万元/套补助,政府、企业各补助1万元;建筑面积在90㎡-140㎡(含140㎡)的按3万元/套补助,企业补助1.8万元,政府补助1.2万元;建筑面积在140㎡以上的按4万元/套补助,企业补助2.5万元,政府补助1.5万元。其中企业补助的部分在收取购房款时给予补助并在合同中明确。
2、政府补助
(1)实施“人才购房友好行动计划”。针对个旧市抗疫工作者、援边工作者、在编教师及医务工作者、科技人才、近三年招录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才购房,前200名购房户每户一次性奖励1 万元。(抗疫工作者、援边工作者、在编教师、医务工作者、科技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需取得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2)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助政策。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房分别奖励1万元、1.5万元。
(3)购房人才奖补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同一家庭有多名人才的申请同一套定向商品房购买奖补认定一次,分别申请多套定向商品房购买奖补可认定多次。
(4)补助叠加示例:
①购买指定房源90㎡,购房人家庭中有科技人才,符合三孩政策。则:购买家庭符合2万元补助(政企各1万),符合“人才购房友好行动计划”奖励1万元,符合“三孩”奖励1.5万元,补助合计4.5万元。
②购买指定房源140㎡以上,购房人家庭中有抗疫工作者,符合二孩政策。则:购买家庭符合4万元补助(企业补助2.5万,政府补助1.5万),符合“人才购房友好行动计划”奖励1万元,符合“二孩”奖励1万元,补助合计6万元。
胡毅(个旧市融媒体中心) 摄
购房补助资金申请审批程序
(一)开发企业补助:企业在收取购房款时给予补助并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明确。
(二)政府补助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 购房者向开发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向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个旧市鼓励购买商品住房补助申请审批表》;
2、初审 申请人填写《个旧市鼓励购买商品住房补助申请审批表》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并提交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市房地产管理处提出初审意见后将申请资料提交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3、审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资料审核后,按批次报个旧市财政局审批;
4、审批 个旧市财政局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
5、兑付 符合补助条件的款项由市财政局拨付至市住建局兑付申请人,各单位分别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购房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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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严格按公示单价执行并明晰补助金额;
(二)个旧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资料并汇总提交市财政局;
(四)个旧市财政局。负责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按计划拨付补助资金。
(五)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负责制定各类人才认定标准,并出具认定证明材料。
购房补助相关要求
1、办理购房补助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
2、购房补助申请资料的提交自2023年5月31日截止,以市房地产管理处收件完备且正式受理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注:本细则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本细则由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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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旧市“交房即交证”6个项目 共570套房源 | ||
| 项目名称 | 剩余房源(套) | 位置 |
| 云南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7 | 大屯镇 |
| 尚筑文苑 | 15 | 新冠路/解放路菜市场旁 |
| 渝洲华府 | 45 | 人民路中段/抬锡巷南侧 |
| 红运锦绣 | 54 | 建设路173号 |
| 新视野·一期 | 114 | 锡城街道新寨 |
| 御景国际 | 66 | 瓷厂鄢棚南路88号 |
| 制表:聚云南房产网·红河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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